-LAND-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镇,城镇有那么多的酒馆,他偏偏走进了我的酒馆。

【HOZI】傻瓜的恋爱故事

第一人称
略OOC
勿上升真人


00.

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下午18时36分,我站在咖啡店门口,看着李知勋从写字楼里走出来。
这是我与他本周第一次见面,不痛不痒,说不上疏离,也谈不上挂念。

我突然想起托马斯穿过瑞士边境后,站在雪原中央,看着特蕾莎,冻得瑟瑟发抖,与她拥抱的欲望消失的无影无踪。
因为他突然意识到他们的相爱并非非如此不可,只是一场可有可无的偶然。



01.

我和李知勋穿着开裆裤玩泥巴的时候就认识了。
当然,开裆裤大家都穿,玩泥巴只是我在玩。
那些年大院里七八个小子,闹起来能拆了半条胡同,除了他。


五岁的李知勋从小就比别人小一号,总是像个小玉娃娃一样坐在院子中间的老槐树下面,不爱搭理我们,也不爱说话。院里的老头们下棋,他就支着小脑袋蹲在旁边抱着罐蜂蜜水看着。没人下棋,他就坐树根那儿看连环画,蜂蜜水的瓶瓶就挂在脖子上。


像小熊一样,我想,可是他太白了,所以应该是小北极熊。
爱喝蜂蜜水笑起来有梨涡的小北极熊。
我趴在阁楼的窗台上,窗帘拉开一条缝,看着他想到。


但其实那时候我连话都没和他说过。


五岁的权顺荣是领着一群小弟占着胡同一半领土的老大。
所以老大怎么能有没收到自己手下的男孩,甚至还经常偷偷看人家呢。
老大的尊严呢。


当年院门口有棵沙枣树,一到春天沙枣花的香味甜得发腻,树枝上还有两个蜂窝。
有天下午金珉奎那小子跑过来一脸神秘
“老大,我听说隔壁院儿的狗蛋说,蜂窝里藏的蜂蜜比家里小罐罐里的甜。”


我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瞟了一眼槐树下的他,他正咕咚咕咚地喝着蜂蜜水,仰起来的脖子也白白的。
我咬碎了嘴里的棒棒糖。
“那就弄点过来”
电视里那些戴着墨镜的叔叔们就是这样说话的吧,很酷。


后来蜜蜂都飞出来的时候,我也像那些墨镜叔叔一样,第一次体会到了众叛亲离的感觉。
那群小子跑得还能再快点么。
我看着那些蜜蜂一涌而出,飞向了老槐树。李知勋还在看连环画,听到了嗡嗡嗡的声音后抬起头来,第一次和我对上了视线。


我跑过去拿着我的小牛仔外套盖住他身上的时候他挣扎了两下,无奈营养过剩的我过于蛮力,就安静了下来。


再后来
他看着肿成猪头的我,小小的手牵着我的手往他家里走时,和我说了第一句话
“傻子”


他妈妈给我擦药时我才反应过来
他家就在老槐树旁边
我们两个小短腿跑进去也用不了十秒钟。



02.

中学的时候李知勋搬家了,从老城北边的胡同搬到了东边,可学校还要在北边这儿上,所以他要住校了。
至于我,家离学校不足五百米的我,被老妈抄着鸡毛掸子打了一顿以后也能住校了。


我在院里逃窜的时候,绕着那棵老槐树跑,听着我妈边追我边跟看戏的老大爷解释
“这兔崽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上个月刚要了新自行车这个月告诉我要住校”


上个月知勋又没说要搬家,我想着。
后来跑着跑着,我像是看到了五岁的小知勋坐在老树根下。
是转晕了吧,我停了下来,看着我妈冲了过来。
被我妈揍一顿也好,这样她就能妥协了。


我就住他上铺。
其实我俩还和以前一样,不过是他看的书从连环画变成了小说,我玩的游戏从和泥巴变成了半夜翻墙去网吧打英雄联盟。


“你和李知勋真是发小?”
全圆佑坐在我旁边的电脑前,眼睛盯着游戏没移开。
“是啊”
我刚打完一局,吸溜了一口炒面,看了一眼时间,凌晨三点。
“没看出来。”
全圆佑也结束了
“走吧”
“君子之交淡如水”
我挑干净了打包盒里的最后一根肉丝,边说边擦着嘴跟着全圆佑起了身。


当然,至于后来这纯洁的革命友谊变了质,应该并非我本意吧。


我和全圆佑熟门熟路地翻回了宿舍,看见李知勋侧身躺着对着墙。
“他怎么了”
我转头问全圆佑。
全圆佑一脸莫名其妙
“睡觉呢啊,什么怎么了”
放屁,我心想,跑过去一看,他果然没睡,身体还微微颤着。


我知道李知勋从小开始睡觉就是平平整整地正面朝上,安静的乖宝宝样。


李知勋捂着肚子,疼得眼泪都冒了出来。
“可能是肠痉挛”
全圆佑说,“一会儿吐出来了应该就能好。”
“去你大爷的”
我说着,抱起他就往医院跑,也没听他嘟囔什么。
脸色苍白的他,更像个玉娃娃了。


结果李知勋刚到医院门口抱着垃圾箱就吐了。
“傻子”
他吐得泪眼朦胧的了还不忘骂我,老子好歹一口气跑了两里地诶。
“就不会叫车吗,活活被你一路抖吐了。”
好吧。


后来我给全圆佑买了一个月早餐,
因为真的是肠痉挛,李知勋那货半夜吃多了的下场。




03.


我们在一起还真不是我提的。


李知勋考个大学跟玩儿似的。
我为了考个一样的大学下颚线都瘦出来了。
结果那货上了大学就忘了兄弟。
都怪那个迎新晚会。
都怪我这张破嘴。


我以前就喜欢听他弹吉他。
高考那阵儿每周就半天休息时间,我和他就跑到教学楼的天台上,买上两瓶可乐两个饭团。他弹吉他,我打手游。
五六月的阳光刚刚好,我躺在楼顶的纸箱子上,枕着蓝色的丑校服,经常听着他唱歌声就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经常已经是繁星满天。
他那时候也弹累了,就躺在我旁边,手乖乖地放在肚子上,呼吸声淡淡的。
那年的夜晚黑得发亮,像是一碰就有光要落下来。



我跟他说迎新晚会是个交朋友的好机会,怕他还和小时候一样慢热。
只是我看着他在台上的模样时,没有注意到身边很多人的眼神其实和我一样。


他加入音乐社后变得忙碌起来。
他说舞团的学姐想请他写歌,我就死皮赖脸窝在他社团的工作室里。

我明明是关心他,他不会渴吗,不会饿吗,学姐的香水味儿不会有点浓吗,你李知勋不是只闻得了沙枣花的甜味吗。那你为什么要把我赶出来。
李知勋我和你这朋友没得做了。


我心有不甘,拉着文俊辉在宿舍喝酒,喝着喝着就哭了出来。李知勋这人不厚道,我越想越伤心,抱着文俊辉痛骂这个负心渣男,啊不,塑料兄弟情。


李知勋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倚着门框,还是当年那个玉娃娃的模样。


文俊辉肚子疼冲出去的演技实在有点差。
而我刚说了面前人的坏话,满腔的委屈还没宣泄完,只能低着头装死。


他踢开地上一堆啤酒罐,蹲下看着坐在地上的我。
“傻子”
他说着,然后吻了吻我的嘴角。



04.


李知勋从写字楼门口向我走来,我也酝酿好了那些话。


我们实在认识得太久了,久到时间都被碾成了粉末,我和他在彼此的心里都化成了一个符号,好像独一无二,又好像如鲠在喉。
有人说,万事终有结局。
我与他相识二十年有余,相爱九年,从意气风发走到了柴米油盐,是不是也走到了一个结局。


我把蜂蜜水递到他手里,看着他,他仰起头喝了一大口。

怎么还是那个玉娃娃。


特蕾莎发烧的那晚,托马斯握着她的手,他想,我留她,只是因为她像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河水汹涌,怎么就能把这个放着孩子的篮子往水里放,任它漂呢。
托马斯当时没有意识到,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
一个简单比喻,便可从中产生爱情。


我意识到了,从五岁那年开始,玉娃娃就是我心里一碰就碎的珍宝,我看见李知勋的每一秒,这种比喻都不曾变过。


街边的绿灯亮了,行人从我们身边走过,我抓起他的手,从口袋里掏出戒指戴到他手上。
只是还未开口,他说
“傻子”
“回家做饭啦”他偏开头,不让我看他含泪的眼睛。


人们总是对喜欢的人不说我喜欢你,却说我想你。对想见的人不说我想你,却说要不要一起吃个饭。


END

——————————

开头装作BE的一篇HE(´∀`)σ
其实竹马神马的我最喜欢啦⊂(˃̶͈̀ε ˂̶͈́ ⊂ )

托马斯和特蕾莎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的角色,这本书有点难懂,但是非常好看,推荐给大家。
最后一句话是《四重奏》里的

但是我灵感超级有限
所以大家有什么好梗可以告诉我哟,比心心

最后,起名废还有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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